米乐M6官网米乐M6官网米乐M6官网近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央广网、最高人民法院、湖北高院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我院以案说法、执行、法治教育、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但若遇到虚假宣传,作为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购手表虚假宣传案。
2024年2月,小尹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从甲公司的电商店铺购买了一款价值6941.1元的智能手表。根据甲公司网页上对涉案产品的宣传,该产品系美国进口。小尹收到货物后进行拆封验收,发现收到的产品系国内生产。后小尹与甲公司协商退款未果,诉至法院。
小尹认为,甲公司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出售的智能手表与其宣传内容存在较大差距,构成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要求甲公司退还货款并予以三倍赔偿。甲公司辩称,该智能手表是国内生产,但其芯片及零部件系美国进口,不存在描述不符的情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尹在甲公司的电商店铺购买商品,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者。根据小尹提供的完整交易快照、订单截图、货物实拍、协商记录等证据来看,甲公司宣传图片展示的与案涉智能手表的真实情况差距较大,甲公司宣传案涉智能手表为美国进口系误导消费者,导致小尹在未能知悉案涉商品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决定,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对小尹要求甲公司按照所售商品价款的三倍即20823.3元对其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甲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小尹货款6941.1元,赔偿原告小尹20823.3元,同时小尹退还涉案商品。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在网购下单前,要仔细查看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的全部有效信息,对所购商品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要注意收集和留存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上述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明,也是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商家误导而进行购买的重要依据。
经营者在发布商品信息时,应认真如实编写商品详情文字、图片等信息,对所出售的商品进行真实、完整、无歧义的描述,避免因字词、配图不当引发纠纷。在发货前也需做好货物检验,避免因发错商品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近日,随着最后一捆布匹装车,182万余元货款全部到账,249名职工近两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2023年,湖北省仙桃市某毛纺公司因经营不善,致使249名职工工资久久未发。因多次向公司催讨薪资无果,职工们向仙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经调解,某毛纺公司与249名职工达成一致意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并予以确认。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该毛纺公司以资金链断裂为由拒绝履行,249名职工不得不向仙桃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线上查询了该毛纺公司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根据职工代表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毛纺公司库房堆积的约12万米的布匹有可供执行价值,法官随即依法对所有布匹进行查封。
联系毛纺公司、计算布匹库存、了解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执行法官变身“卖家”,多次联系该毛纺公司负责人,敦促其积极配合布匹变卖工作。底数摸清了,脉络理清了,在龙华山街道办事处的协助配合下,最终找到了有购买意愿的第三人陈某及某公司。
“开始装车!”一大早,在毛纺公司厂房内,执行法官有序清点所有布匹,按照不同规格和数量逐一登记造册,随后组织双方核对确认并签订货物销售协议。买家陈某和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共计182万余元,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下一步,仙桃法院执行局将依据仲裁调解书确定的金额进行逐案、逐人发放,做到精准、高效、便捷,让每一份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全力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
“邹庭长,有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能否安排一名法官参与线上调解?”
挂断交警支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后,刚刚结束庭审的道交团队负责人邹容法官立刻打开“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终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投入到新的调解工作中……
近年来,仙桃法院道交团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的“全链条”解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今年1-8月,道交团队新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60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70%。
“昨天申请的司法确认,今天就收到了裁定书,保险公司也准备给我打款了,这效率实在是高!”夏某在接到保险公司确认打款账户的电话后,连忙向道交团队向涛法官电话道谢,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赞不绝口。
夏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当事人,2023年11月,夏某开车在等红绿灯时被后车追尾,车辆受损严重,交警部门认定追尾车主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夏某向道交团队寻求帮助。
“这个案件事实清楚,我们可以委托给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先进行诉前调解。”了解案情后,向涛将该案指派给特邀调解员顾文利。
收到案件后,顾文利运用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很快拟定出一套理赔方案,并对双方提出的赔付问题一一解答。经过多次线日,双方在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向道交团队申请司法确认。次日,道交团队将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夏某也接到了保险公司的打款电话。
再回忆起这起道交纠纷,顾文利很是感慨:“到法院的矛盾纠纷一般都很尖锐,只有理解了当事人的需求,才能把纠纷化解掉,再说还有这么多法官一起帮忙。”
像顾文利这样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还有很多。仙桃市道交事故调解一体化处理中心(即”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是仙桃法院为推动道交纠纷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快速化解,联合市交警大队共同成立的,该中心有社区网格员、退休干部、律师等特邀调解员40余人,道交团队还为调解员设置了“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的登陆账号,方便工作上快速联系随时对接。
除此之外,为持续深入推进“法院+”多方联调联动化解纠纷,道交团队还依托人民调解平台“总对总”机制,与公安、司法、保险公司等部门达成合作备忘录,建成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司法调解为一体的“3+1”调解网络。各部门接收案件调解成功后都可直接对接道交团队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也可快速流转至道交团队进行立案审理。
截至目前,道交团队协助指导交警部门调解纠纷80余次,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诉前委派调解案件466件,调解成功率79.4%,实际履行率97.3%。
“陈某,保险公司刚才与法院联系,说款项已经打到你账户上,你核实下是否收到?”3月22日,邹容在收到保险公司理赔员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陈某联系。
2023年10月,姚某驾驶车辆超越同向陈某驾驶的三轮车后向右变道转弯,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关于赔偿问题争议较大。
陈某诉至仙桃法院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姚某的伤情没有进行过鉴定,相关损失无法确认,遂建议其先进行诉前鉴定。经工作人员介绍释明,陈某及姚某、保险公司申请了诉前鉴定并同意由道交团队进行诉前调解。
“陈某,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按照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你可诉请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赔偿金额约11万元左右。现在是诉前调解阶段,你这边有什么想法?”收到司法鉴定团队移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后,在邹容的指导下,法官助理肖楠第一时间联系了陈某、姚某及保险公司理赔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如果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我这边可以适当降低。”经肖楠向陈某讲解了类似的案例后,陈某表态道。
“保险公司,该事故是由姚某承担全部责任,陈某也已降低了部分赔偿费用,你看这个调解方案能否报公司批准?”
多轮沟通后,在邹容和肖楠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一次性向陈某支付赔偿款10万余元。签订调解协议后,在邹容的督促下,保险公司十日内完成了赔付,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能够有效帮助争议双方快速达成一致协议,为当事人减少诉累。”邹容介绍道,自2023年8月仙桃法院《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工作方案》印发以来,道交团队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行流程式、清单化管理,实现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无缝衔接,引导当事人对诉求合理预判、适时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不成的,诉前鉴定意见也可在后续审理中作为定案依据,加快审判进程。今年以来,道交团队结合诉前鉴定意见,诉前调解76件,导入诉前鉴定程序的案件平均办理时长39天,同比缩短30.26天。
“我现在在外地打工,还在纠结要不要回家开庭。现在好了,不用线下来回跑,在手机上就能完成调解,真方便!”危某在收到调解书后向承办法官何红辉表示感谢。
8月9日,道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借助“线上调解+电子签名”方式,危某在“零跑腿”的情况下拿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案子顺利办结了,但是另一方当事人李某在调解中说的一句话引起了何红辉的注意。
“当时到处都是接小孩的家长,我格外小心但还是撞上了。”该起道路纠纷发生在仙桃某中学附近,发生时正值学生放学,因电动车占道、逆行等路面情况格外复杂,幸运的是危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并不严重。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还在学校附近,如果不加以整治可能会出现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危害学生及家长的生命安全。”何红辉向邹容报告此情况后,道交团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中“会诊”,详细总结了道交团队近年来在审理涉及学校路段交通事故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涉学校路段的管理,从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向仙桃市公安局提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司法建议。该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就提出的司法建议进行调查研究给予回复,并迅速采取行动,有效整治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司法建议书是道交团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之一。除此之外,道交团队扎实开展释法答疑工作,做实做细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在写好审判“后半篇”文章的同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大力推广“示范诉讼+示范调解”机制,选取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深入街道、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让人民群众深入理解并树牢道交安全理念,从源头上减少道交纠纷发生。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仙桃法院道交团队将继续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坚持抓前端、优流程、治未病,诉前、诉中、诉后持续发力,深入推进道交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的“平安之路”。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长埫口法庭走进杨显东学校,开展2024年秋季“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随着“审判员”法槌的落下,这场特别的“庭审”拉开了帷幕。
这场模拟法庭真实再现了一场校园健康权纠纷的审判场景,并在长埫口法庭法官干警的指导下,同学们依次进行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审判员”端坐审判台明察秋毫,“书记员”手指飞舞快速记录、“原、被告”条理清晰举证有力,“代理律师”据理力争言辞犀利,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规范有序,让在场旁听的同学“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助理赵宇就刚刚“审理”的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同学们踊跃举手回答。
随后,赵宇根据同学们的回答,由个案引申至类案及侵权、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规定,开展法治宣讲,进一步加深模拟法庭的法治教育效果,让同学们在交流互动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观念,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仙桃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普法活动内容,护航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男方向女方支付了12.6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2013年5月,周某与郑某登记结婚,次年郑某生育一子。然而,丈夫周某需常年外出工作,照顾儿子的重担便落在妻子郑某一人身上。为更好照顾家庭,郑某在儿子出生后便辞去了工作,成为了一名“全职妈妈”。
之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产生矛盾,夫妻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深。2024年8月,周某一纸诉状将郑某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受理案件后,法官助理陈俊美第一时间联系了郑某,其表示双方婚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渐生疏,如今已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但其婚后长期独自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放弃了自身工作和学习的机会,离婚后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要求周某支付一定数额的家务补偿金。
周某对郑某要求家务补偿费的诉求十分不解,认为其在分割财产时已“照顾”了郑某,郑某的要求于法无据。
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陈俊美耐心细致地向周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家务补偿的具体内容和适用前提。最终,周某考虑郑某确实在婚后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和照顾儿子的事实,向郑某支付了家务补偿费12.6万元。该纠纷圆满化解。
“家务补偿”是通俗的说法,在法律上确切的说法叫做离婚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的“家务补偿”也就是离婚经济补偿,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在这起案件中,女方在婚后为了家庭和孩子,主动放弃了职业生涯,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照顾孩子和料理家务,让男方能够安心地工作,男方在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他受益一生的财富。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格局,随着两人婚姻关系的解除,必然会导致两人在今后职业发展中的巨大差距。
综合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男女双方的从业经验和能力、个人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支持由男方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离婚经济补偿金。
“亲戚朋友合伙做生意这事屡见不鲜,但随着业务变化、利益纠葛,合伙关系有时会变得复杂,甚至引发纠纷。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快审·速裁团队依法审结了一起合伙人垫付债务后行使追偿权的案件。
2021年11月,老王与好友老李合伙经营了一家卤肉店,其中老王出资6万余元,老李出资5万余元。经营初期,2人对店铺的经营非常上心,老王负责店铺日常经营,老李负责店铺食材选用,双方共同劳动、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本想通过辛苦工作将生意做大做强,但事与愿违,由于经营不善,店铺日益亏损,最终关门倒闭。2人在经营店铺期间还欠下了14500元货款。
由于联系不上老李,在供货商多次催讨后,老王独自清偿了欠下的14500元外债。
“我已经把外债还清了,一共是14500元,你看咱俩什么时候算算账?你好歹把你应还的部分转给我啊!”
仙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王与老李之间形成合伙关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老王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合伙双方在店铺倒闭前对外负有债务的事实,老王共计向债权人清偿了14500元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其有权向老李追偿。
双方未对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进行书面约定,纠纷发生后,亦未达成一致协商意见,因此按出资比例,老李应负担其中的6660元,故法院依法判决老李向老王返还代偿款6660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秋风习习,天朗气清,10月1日一大早,仙桃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干警如约走进沔阳小镇、梦里水乡等旅游景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天候值守”为游客朋友们提供“全方位服务”,助力游客国庆假期安心出行、乐游仙桃。
“这边是我们的咨询服务台,您在游玩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来这边向我们咨询。”
在景区人流量集中处,沔阳小镇旅游巡回法庭和梦里水乡旅游巡回法庭分别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干警们一边向游客发放法律宣传手册,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解答游客各方面的法律困惑。
“每个人都是城市的‘活名片’,只有共同努力,擦亮城市招牌,才能实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除了定点宣讲外,干警们还走进景区沿街商铺,送法上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倡导商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针对商户提出的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干警们也一一细致解答,引导商户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纠纷。
除了法律问题的咨询外,干警们被询问最多的还是有关景点的问题。面对群众的求助,法院干警顺势担任起了景区服务员和临时志愿者的角色,细心为游客引导方位、答疑解惑,受到游客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仙桃法院坚持以旅游巡回法庭为依托,在旅游旺季、小长假期间提供全天候司法服务,及时就地化解了一系列旅游类矛盾纠纷。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旅融合”新模式,谱写仙桃旅游的法治新篇章。
“我司认可诉前鉴定结果,我司愿意接受诉前调解,同意赔偿方案。”“感谢法官,官司没打就帮我们讨回来赔偿款。”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内,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正在调解方案上签字,肇事方当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端口前移,有效推动了纠纷化解提速。近年来,仙桃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有效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2023年以来,仙桃法院该机制先后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全省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十佳精品改革案例,司法鉴定团队获评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
“您可以申请诉前鉴定,对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等进行鉴定。”诉讼服务中心诉前鉴定窗口的工作人员正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刘某介绍。
2023年6月,某公司员工王某在运货的过程中,将刘某撞伤,针对后期赔偿问题,刘某与某公司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起诉至仙桃法院。仙桃法院在受理立案时发现,虽然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是对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存在较大异议,且刘某也没有进行过伤情鉴定,于是便向其介绍了诉前鉴定申请流程。“我们同意进行鉴定,现在也没有赔偿依据,我们公司也不好赔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司法鉴定团队将案件移送至某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随后,双方向仙桃法院申请了诉前调解。“鉴定报告你们也都看了,现在是什么想法?”快审团队负责人刘文伍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过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焦点和处理结果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与了解,最终达成和解,某公司当场进行了赔付,该案圆满化解。
鉴定端口前移有助于厘清事实争议焦点,有效化解涉鉴调解僵局,减轻群众诉累,那如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该项工作机制?
2023年8月,以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为契机,仙桃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漆俊任组长的试点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召开院党组会、改革试点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班会议等,审议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强力督导落实,出台《诉前鉴定工作实施办法》《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工作流程》等制度,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推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让机制“动起来”,仙桃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流程办好”。根据人民群众新需求,完善《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积极推行“协商+指定”选择机制,灵活精简诉前鉴定流程,将从当事人申请至移送委托机构的时间缩短至3日内。
“司法鉴定端口前移不仅加快了解纷进程、提高了诉前调解率,更为企业群众降低了诉讼成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胡晓玮介绍,自该项机制建立以来,已受理诉前鉴定案件699件,完成鉴定338件,成功调解180件,调解成功率达53.31%,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70万余元。
“太快了,这种房屋损害纠纷,本以为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解决,没想到不到2个月就结束了,这下我们可以安心进行建设施工了。”拿到判决书后的某建设公司代表徐某感慨道。2022年,某建设公司中标仙桃市某泵站新建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周某的房屋发生靠近施工路段部位的地面下沉、房屋下陷及倾斜、开裂等情况。周某认为系某建设公司建设施工所致,随向法院提起诉讼。收案后,仙桃法院立刻启动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将司法行为可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进行预评估。“案件不仅争议较大,还可能影响辖内涉民生项目的按期交付,要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化解案件。”为快速化解矛盾,胡晓玮在引导双方进行诉前鉴定后,同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上次已经说了,我们在此施工也就一年的时间,你的房屋这么老旧,出现这些问题,房屋自然老化也占了很大的原因,你现在要求赔偿的金额也太高了吧?”在调解室内,胡晓玮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仍然因为房屋受损的责任占比问题僵持不下。
经多次调解双方仍争议较大,为快速化解纠纷,胡晓玮果断将该案转入诉讼立案,并积极组织双方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梳理固定,逐步缩小争议的范围,同时及时与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刘国进行对接,加快案件的审理进程。
“刘法官,我们这边没有什么疑虑了,您怎么判我们都接受。”在诉前调解固定的争议焦点上,刘国多次组织双方和鉴定机构勘查现场,对双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后,双方针对的态度有所缓和米乐APP免费下载,均同意依据鉴定意见进行判决。最终,刘国综合房屋的使用年限、鉴定结论等,判决某建设公司按照65%的比例进行赔偿,判决发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为加快涉鉴定案件审理进程,仙桃法院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诉前对接工作指引》《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根据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将调解失败的涉鉴定案件根据不同规则划分为简案、普案、繁案,以更加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来,仙桃法院民事分调裁审案件占比53.3%,涉鉴定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18天。
“邹法官,非常感谢您!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黄某拉着道交团队负责人邹容法官的手感激道。
2024年2月,陈某驾驶小汽车与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车辆受损。但因黄某伤情未经鉴定,双方始终无法私下达成一致意见,遂向交警部门申请介入调解。
在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后,交警部门承办人向双方释明诉前鉴定的优点及效力,并与仙桃法院道交团队负责人邹容进行联系。
了解案情后,邹容积极引导双方向仙桃法院申请诉前鉴定,后黄某根据诉前鉴定意见变更了诉求,在仙桃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仙桃法院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随后,陈某履行协议进行了赔付。
“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为案件争议焦点赔偿金额提供专业性参考,调解起来说服力更强,能破解损失无法确定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瓶颈。”该案的特邀调解员邵峰说道。
“交警部门初调+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法院道交团队速裁”是仙桃法院根据道交纠纷的特点,践行“枫桥经验”建立的多元化解机制米乐APP免费下载,有效实现公安、司法、保险、鉴定机构系统对接、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可及时对当事人未鉴定或对鉴定结果不服的案件进行委托鉴定、诉前调解。仙桃法院邀请社区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等40余人进驻“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借助人民调解平台的便捷作用,指导特邀调解员们线上线下为群众提供调解服务。今年来,仙桃法院立案受理的道交案件同比下降18.70%。
此外,为加强涉鉴定类案件源头化解,仙桃法院与交警、医院等部门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在交通事故调处大队、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法官工作室”,在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的同时,将诉前鉴定宣传工作前置,摆放诉前鉴定宣传手册、海报,载明诉前鉴定特点优势、申请办法,对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进行宣传,引导当事人选择通过法院进行诉前鉴定,避免重复鉴定,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上半年,仙桃法院立案受理的涉鉴定类案件同比下降55.91%。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仙桃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及时总结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的典型经验,不断完善优化机制,扩大适用范围,为审判质效“提档加速”提供坚实保障,为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贡献法院力量。
历史沧桑的变迁,没有改变她的熠熠光辉。时代风雨的洗礼,更加凸显她的夺目风采。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发展和创新,让“枫桥经验”焕发出了新的时代光彩……
金秋十月,秋意渐浓,枫叶渐红,沔水之畔,人们举起酒杯,斟满醇香的美酒,憧憬着新的丰收……在这幅平安和谐的画卷背后,是仙桃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不断解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的探索创新。
“法官,我们已就小孩的抚养费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现来申请司法确认。”2024年4月,张先生和王女士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经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就小孩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受理申请后,龙华山法庭负责人张华仔细审核材料,认为该人民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现场制作并依法送达了“抚养费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
“凝聚多方合力,织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网’。”为发挥部门联动优势,2024年3月,仙桃法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在市民政局揭牌成立仙桃市抚养费一站式司法确认中心,这也是全省首家抚养费一站式司法确认中心。“一站式”抚养费确认机制即: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当事人,经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的,经法院审核无误后,可当场制作“抚养费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
自该中心揭牌成立以来,龙华山法庭已办理抚养费司法确认申请51件。在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仙桃法院建立抚养费纠纷一站式司法确认中心及时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被评为优秀案例,并获得全省通报表扬。
“这个机制不仅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还不收取任何费用,真是太方便了!”王女士连声叫好。
与此同时,为加快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龙华山法庭在全院率先升级智能化产品、搭建数字化纠纷解决系统(DDR),实现了纠纷案件在线处理、调解质效全面提升、调解指导随时开始的目标,有效保障了“法院+”诉调对接机制高效运行。
“听说老高和老孙又跟往常一样,在一块谈笑风生了。”提及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通海口法庭负责人陈莎脸上露出了笑容。
老高和老孙既是邻居也是亲戚,2016年1月,老高以购房为由向老孙借款18000元,但之后并未按约还款,老孙遂诉至仙桃法院。
“该类民事纠纷在村里时常发生,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到乡亲们的安定和谐。”陈莎随即与通海口镇平安办米乐APP免费下载、司法所及老高、老孙所在的村委会取得联系,启动“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
“老高,你能顺利住上新房,也得益于人家老孙的帮忙,借款拖了这么久了,也该还了。”
大家紧紧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需求、心理、期望中找到“破冰”切入点,不断对老高和老孙进行释法析理、疏导劝说。最终,老高和老孙的心结打开了,老高当场向老孙支付了19000元欠款本息,老孙也提交了撤诉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化解这样的矛盾,单靠法院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依靠多方调解模式,才能彻底打开当事人的心结。”陈莎介绍,在“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下,有关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介入,对经调处仍无法解决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理。该机制依托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职能,发挥村委会、行业协会、骨干群众等“村+”力量,以“小事快处、难事联调、特事专办”工作方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今年7月,毛嘴法庭创造性运用“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镇平安办委派给被告村村干部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后随即进行司法确认,全过程仅用时2天。
“‘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将各方力量有效整合起来,有利于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对各方来说省钱省时又省力!”毛嘴镇四合村法律明白人秦某感叹道。
从加强法庭专业团队建设,整合多方资源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到拓展“法院+”工作格局,深化“法院+”解纷机制……仙桃法院持续织密织牢多元解纷“体系网”,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今年以来,各人民法庭联合各单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80余起。
“真是太好了,既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又没耽搁我们做生意。”看到正在张沟镇先锋黄鳝贸易市场进行普法宣传的张沟法庭法官干警,鳝农张某连忙上前道谢。
此前,李某向张某赊购了一批价值6万余元的鳝鱼苗,因经营状况不佳,李某未能及时支付全部货款。彼时正值黄鳝上市的紧张时候,急需资金流转的张某走进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寻求帮助。
为推动涉鳝纠纷高质高效化解,驻点值班的张沟法庭庭长陈丹了解案情后,立即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联系李某,并根据双方实际情况,采用“夜间法庭+巡回审判”的模式,组织双方核对欠款事实,以双方合作多年的情谊为切入点,向双方讲情理、说法理。在陈丹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就分期还款达成一致意见。
“重点项目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介绍,为更好服务“一条鱼”“一块布”等特色产业发展,仙桃法院结合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以黄鳝产业示范带、中国女裤名镇等特色巡回法庭为抓手,通过“专班驻点”的方式,常态提供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司法建议等企业门口的“一揽子”司法服务,同时积极与辖区调解组织沟通对接,协助答疑解纷。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全部货款,为你们的工作效率点赞。”王某在一起服装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案一个月后,特地向毛嘴法庭庭长吴定帮电线月,作为缝纫机设备经销商的王某向某公司出售了一批缝纫机、五线机等服装生产工具。经双方结算,某公司共欠王某货款5.5万余元。2024年2月,因服装管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管委会工作人员便联系巡回法庭,请求法庭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得知此事后,吴定帮积极主动与服装产业园调解组织沟通,同双方当事人联系,“背对背”摆道理、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人民法庭责无旁贷。”各法庭不定期邀请辖区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听取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收集企业比较关注的法律事务问题。
同时,根据调研了解情况,针对性开展涉企专题普法讲座,结合典型案例,用企业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大白话,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企业家疑惑。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共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0余次,为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30次,协助化解纠纷20余起。
“走,带上国徽去审判。”在沙湖镇杨台村,一辆特别的警车吸引了村民们的注意。
原来,该村村民大李和小刘因宅基地引发纠纷,双方矛盾较为激烈。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类纠纷较为典型,沙湖法庭负责人尹玲玲决定将庭审“搬到”村民“家门口”,并借用历史典故“六尺巷”向双方讲清情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成功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纠纷。
“大家可以一同商定,制定咱们村民自己的《村规民约》。”庭审结束后,法官干警们就案普法,针对村民们提出的如何预防邻里间矛盾纠纷问题,尹玲玲从妥善处理、以和为贵的角度出发,提出意见建议,呼吁大家争做“法律明白人”,共同创建无讼村居。
“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推动驾校依法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从源头减少纠纷,达到办案最优解,长埫口法庭结合审结的涉驾校培训费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向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将该类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
司法建议发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对全市55所驾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2处涉及虚假宣传、1处涉及霸王条款行为,全部责令改正,并就相关情况向仙桃法院复函。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如何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仙桃法院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常态开展巡回审判+普法、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设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到邀请乡贤能人参与纠纷调处、召开“板凳会”,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仙桃法院一步步推进,一项项落实,积极引导群众从源头化解矛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见法率”和纠纷化解能力。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60余次,针对审理发现的消防安全、食药品监管、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司法建议22份,开展“板凳会”“法治夜校”等普法活动80次。
“枫桥经验”在江浙大地结出了累累硕果,亦在沔水之畔深情绽放。党组书记、院长漆俊表示,仙桃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